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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社科联第四届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和第七届青年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院新闻部 日期:2012-04-24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社科工作者特别是青年社科工作者的积极性,奖励优秀科研成果,促进浙江省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和发展,省社科联决定开展第四届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和第七届青年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

省社科联第四届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省社科联第七届青年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以下统称“省社科联奖”)。

两种奖项同时申报,同时评审,奖项分开设置。

二、申报范围和要求

1、申报成果范围和要求

①申报的成果,必须是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学术研究成果。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成果,其研究对象主要是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虽借鉴运用了自然科学的手段和方法,其成果亦列入评奖范围。

②申报的成果,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以及良好的社会效益。

③申报的成果,必须是2009年至2011年间,在境内正式出版或发表(含内部发行)的研究成果(包括著作、教材、论文、研究报告、学术资料整理、工具书、学术性研究类译作等),以及未公开发表或出版但得到当地党委政府明确肯定,进入决策并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应用对策类研究成果(研究报告)。

④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必须以单篇论文申报,不得以系列论文的形式申报。多人文章编辑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以全书整体名义申报,只允许作者以自己的论文单独申报。

⑤合作的丛书类出版物,原则上应以个人单独完成的独立分卷、册申报参评;如需整体参评,则必须以集体名义申报,参评的出版时间以最后一本著作出版日期为准。但同一成果,二者只能选一,不能重复。

⑥未公开发表的成果,必须具有厅局级以上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被厅局级以上单位采纳转化为决策的文件,或被厅局级相关部门推广应用、具有广泛影响并产生效益的证明文件等。其中,实际工作部门研究系列社科工作者的研究成果,若与本部门工作的性质和职责相关,需附相关内容公开发表的论文。

⑦不列入本次评奖范围的为:科普通俗类读物;小说、诗歌、散文等文学作品的译作;在国外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已获得国家级或部、省级奖励的研究成果。

2、申报人的要求

①申报人必须是人事关系在本省的作者。

②以集体或课题组名义申报的成果,署名及顺序应与成果发表或出版时一致。

③本省作者与省外、国外人士合作的成果在申报时,必须是我省作者为主撰写的(限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在成果中有明确标志、能证明撰写篇幅占50%以上)。申报时,须征得合作者的同意,并附上每一位合作者出具的“同意浙江省×××申报省社科联社科优秀成果奖,本人放弃申报和获奖权利”的书面声明(国内合作者须加盖所在单位或部门的公章)。

④青年奖的申报者必须是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39周岁以下)的本省青年作者。本省青年作者与非青年作者合作的成果,如要申报青年奖,必须是由青年作者为主撰写的(限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在成果中有明确标志、能证明撰写篇幅占50%以上)。我省青年作者在申报与非青年作者或省外作者合作成果时,须征得合作者的同意,并附上每一位合作者出具的“同意浙江省×××申报省社科联青年社科成果奖,本人放弃申报和获奖的权利”的书面声明(国内合作者须加盖所在单位或部门的公章)。

⑤已故研究者的成果,申报权属于其继承人。

⑥同一申报人或第一作者申报一种奖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青年社科工作者允许同时申报社科奖和青年奖,但两边同时申报的成果总计不得超过3项,且同一项成果只能申报一种奖项。

三、优秀成果的评定和奖励

1、省社科联将聘请省内社科学术界的知名学者和有关实际工作部门的专家,组成评奖委员会和学科专家组,负责对省社科联奖的评审。

2、社科奖、青年奖各分两大类别:基础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应用理论与对策研究优秀成果奖。其中,基础理论研究类成果指在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问题和前沿问题研究方面具有一定价值和影响的成果;应用理论与对策研究类成果针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在应用理论研究、咨询决策服务研究等方面具有一定价值和影响的成果。

3、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理论与对策研究两大类奖均设立一、二、三等奖。省社科联将根据申报和评审情况,增设若干特别奖,特别奖视同一等奖。总获奖数控制在申报数25%左右。

4、获奖成果由省社科联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四、申报办法

1、推荐单位为:省社科联团体会员和理事单位,包括省社科联所属的省级学会,市、县(市、区)、高校社科联,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省级有关单位和社会科学教学科研机构。其他单位或个人如欲申报省社科联奖,可与以上单位联系。

推荐单位负责申报成果的资格审查和政治审读。政治审读必须由推荐单位党委(党组)组织专家进行审读,并签署审核意见。

2、申报者根据评奖条件和范围,填写《申报表》连同成果等申报材料,上报各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将本部门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报科研处并将《推荐单位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科研处(QQ或邮箱)。

3、申报截止时间:2012年5月24日。逾期恕不受理。

五、申报材料

1、《申报表》一式4份,其中1份必须是有推荐单位审核盖章的原件。《申报表》要求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研究成果一式3份;论文形式的,其中1份须是原件。学术类译作参评时须附外文原作。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还。

允许申请者以成果复印件的形式申报,其中论文的复印件,必须包括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页、论文全文。对以复印件形式申报的成果,推荐单位必须将复印件与原件进行认真核对确认,在每1份的首页签署“经审核,与原件完全吻合”,并在每张复印纸上盖上公章(可以是骑缝章)。

3、反映成果学术价值或社会影响的佐证材料一式3份。被党委政府采纳的证明、领导批示、结题证书以及转摘引用、奖励文件等可以是复印件,但须经推荐单位审核并盖公章确认。

4、申请青年奖的,每位青年作者皆需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经推荐单位审核盖章。

5、所有放弃申报的合作者的《声明书》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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