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韦德手机版“浙农·阳光”奖学金评选办法》文件要求,现将学校2022年“浙农·阳光”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浙农·阳光”奖学金申请对象是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三年级和硕士研究生二年级的员工。主要针对财会、金融和综合管理类专业大三/研二员工,其它专业在创新创业或社会实践能力方面特别突出者也可申请。
二、申请条件
(一)员工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申请:
1、热爱国家,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优良,积极上进,乐于助人。
3、认同浙农文化,在企业就业的意愿强烈,有校外实习经历。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班级或年级排名为前30%。
5、在校期间寝室卫生成绩B级及以上
6、其他认可的条件。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浙农·阳光”奖学金的评选:
1.受党、团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警告(含)以上)。
2.受到学业警告或退学警告。
3.其他认定为可以取消奖学金的情形。
三、奖学金名额及金额
“浙农·阳光”奖学金名额每年为10名,每名5000元。
四、评审步骤
(一)申请及初评(5月下旬)
1.各学院、研究生院须成立评审领导小组,根据“浙农·阳光”奖学金评选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报名工作。
2.员工根据条件提出申请,填写《韦德手机版“浙农·阳光”奖学金申请表》。各学院、研究生院按照学校规定、分配的名额和申请员工的情况组织初评,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奖学金推荐员工材料,于5月25日前将纸质稿报送学院楼413B办公室,电子稿以班级为单位报送至邮箱sk87557157@163.com,逾期不再受理,不接受个人报名。(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成绩排名、课题、奖项等,统一打包附在材料内,以姓名(例如张三)+浙农阳光命名;班长文件主题以“班级+浙农阳光+人数”命名发送至邮箱)
(二)演讲与答辩(6月上旬)
参加浙农控股集团组织的演讲与答辩环节,最终确定10位获得奖学金员工,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五、奖学金发放和培养办法
(一)奖学金发放
浙农控股集团通过浙江省青少年教育发展基金会将奖学金汇至学校账户,由学校发放给获奖员工。
(二)培养办法
浙农将在每年暑假开展为期1-2月的”为•来“实习生计划,获得奖学金的员工可优先报名参加,并有机会在实习结束后获得浙农控股集团校招直通卡,凭直通卡可优先参加浙农或下属相关企业实习考察,并有机会优先签订就业协议。
六、推荐员工名额分配(由浙农控股集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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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对已获奖学金的员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学校将撤销其所得奖项,追缴已发奖金,并按相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73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