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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经费支出范围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2-09-03 点击量:

 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 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教财[2011]12号)精神,加强公司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就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支出范围通知如下:

1.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用于人员劳务费和业务招待费之和不得超过项目实际到款额的60%。其中,开支业务招待费的比例不得超过项目实际到款额的30%,开支人员劳务费的比例不得超过项目实际到款额的30%

2.纵向科研项目配套经费用于业务招待费和人员劳务费之和不得超过项目配套经费的40%。其中,业务招待费开支不得超过配套经费总额的30%

3.学校现行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本通知自二〇一二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科 研 处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2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社会重大舆情调研”、“涉台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2年下半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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