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今年对策类课题的申报调整为以最终成果方式申报,旨在引导和鼓励社科界深入调研,增强研究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提高研究成果质量和转化的实效,为党委和政府的科学决策服务。
1.申报方式
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科学发展观在浙江的实践,围绕省委提出的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建设“两富”现代化浙江的重点问题,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现实问题,申报人深入开展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进行科学分析,发现真问题,找出真答案。
申报人须递交研究报告、成果要报(一般控制在3000字以内)及对策类课题申报表各一式三份(包括电子版)。
2.受理及立项方式
省社科规划办常年受理应用对策研究成果申报,并委托专家进行筛选鉴定。根据省社科联《社科成果要报》采纳摘编及领导批示或部门采纳情况,结合省社科规划学科组专家筛选鉴定意见,给予一般项目或重点项目等立项等级。省社科规划办对该类课题常年受理,分期(半年)立项,原则上每人每年限立一项。在研省部级(含)以上课题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不能重复申报省社科规划课题。